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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清单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04-06
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就若干商品出口退税率清单调整问题作出补充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指出,去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文件)。针对各地在执行中反映的问题,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作了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包括:
(一)仍适用原退税率的商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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